什麼是商標?
商標是一個標誌,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務。商標可以由文字(包括個人姓名)、徵示、設計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聲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裝,以及上述標誌的任何組合所構成。能夠藉書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標記,才可以註冊為商標。
為甚麼要申請商標註冊?
如果商標擁有人沒有申請商標註冊,只利用普通法控告其他公司假冒,商標擁有人需提出證據証明其多年來通過銷售和廣告為該商標奠下足夠商譽的基礎,以作為控告的依據。更壞的情況是其他公司有機可乘,先行惡意搶先註冊 ,導致商標擁有人不能繼續使用其商標。因此,盡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是最好的保障。
提交商標註冊申請須考慮以下情況:
1. 商標須具有顯著性:
商標需要與別不同。無論是標誌、文字或圖畫,一個成功的商標要突出公司與其他商品的分別。 如果商標註冊處收到商標申請後,認為該商標欠缺以上特性,就會提出反對。具有顯著性的商標包括任何新創字或與業務範圍毫無關係的日常用字,例如在醫療服務上用“ROSEMARY”此字,或在眼鏡服務用“KRISZAC“等。
2. 商標不能只概括貨品及服務的描述:
如商標只是商品或服務的描述,例如利用地名,貨品質素等字眼,如“Quality Handbags”, “Tokyo Fashion”等, 商標註冊處會對反對該商標申請。
3. 商標不能是該行業的通用語言:
業內的通用術語,例如 “V8”在汽車引擎,或是 “ZIPPER”, “VELCRO” 等衣服上的慣用語,商標註冊處會反對這樣的商標。
4. 商標不能與其他貨品或服務相似:
申請註冊的商標不能與已經註冊的商標相似,包括註冊商標的外觀和聲音。 如要檢索類似商標是否被其他商戶註冊,應查閱商標註冊紀錄冊,或登入http://ipsearch.ipd.gov.hk 進行網上檢索。
5.整個商標註冊過程需時多久?
在遞交商標註冊申請兩個月內,商標註冊處將完成商標審查報告,列出該商標能否成功註冊及註冊的相關限制項目。當所有在報告中臚列的條件都被滿足後,申請人可將商標刊登在政府憲報上。公眾在憲報出刊後三個月內可提出理據對該商標提反對議案。若沒有人提出反對,此商標便可正式成為註冊商標。整個商標註冊程序在順利的情況下需時約六至九個月。